黨政領導做5年 可連任一屆

中國版

發布時間: 2006/08/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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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中央辦公廳發表暫行文件;規定黨政領導職務一屆任期為5年,做滿兩屆,不可再連任;而連續擔任同一領導層職務15年,無升遷的官員,亦不可以再擔任同一層次領導職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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欄名 : 神州傳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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